巴中新聞網9月17日訊(記者 李朝維)為進一步規范地下車位不動產確權登記,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。近日,巴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城管執法局3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于試點開展中心城區地下車位不動產確權登記的通知》,通知主要包括試點范圍、登記原則、登記審批等內容。
據了解,所稱地下車位是指凈高度不小于2.2米、可設立地下建(構)筑物的房屋所有權的地下車位,包括地下車庫,以及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;但不包括人防工程性質的地下車位,以及建筑面積、建設成本已納入地上房屋建筑分攤的地下停車位。
同時,權利人依法取得可用于地下車位建設的國有建設用地(以下簡稱地下車位建設用地)后,按規定開發建設的地下車位,包括與地表建筑物一并開發建設的地下車位(以下簡稱結建地下車位),以及獨立開發地下空間建設的地下車位(以下簡稱單建地下車位),可按照該通知進行不動產確權登記。
據了解,地下車位不動產實行分層登記,即將地下每一層作為一個獨立宗地進行登記。結建地下車位的使用權類型、土地用途、使用年限等事項應與地表主用途用地一致。單建地下車位的使用權類型、土地用途、使用年限等事項以出讓合同(或劃撥決定書)約定為準。
該通知實施前,已辦理的地下車位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。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,有效期一年,各縣可參照執行。試行期間,上級國家機關有新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